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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雷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华中”区域概念的建构

李雷波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4-09-13

作者:李雷波

来源:《历史研究》2023年第1期



摘  要:“华中”是在近代中西学术互动中出现的新区域概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沿用传统“长江”名义指代华中地区,并分立长江局与北方局、南方局。全面抗战爆发后,因长江局的名义及建制难以适应日益纷繁的战局,“华中”概念被广泛运用到对战场形势的分析中。随着“发展华中”战略出台,中共抗战军事行动及话语对“华中”语义作了深度重塑。“华中”区域概念在战争中不断得到运用和发展,逐步开启其建制化进程。在皖南事变前江南新四军整体北移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正式以华中局名义统摄长江南北敌后作战区,标志着“华中”概念建制化的成型。自此,“华中”逐渐从概念融入建制,成为中国现代区域建构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华中 新四军 区域建制 抗日战争


近年来区域史研究方兴未艾,“华北”、“华南”以及“华东”等新区域概念的生成演化及其融入现代政治建制的过程受到不同程度关注,唯“华中”未见深入讨论。目前相关研究大多围绕抗战后期中共中央华中局领导下的“华中抗日根据地”,及苏中、淮南、苏北、淮北、鄂豫边、苏南、皖江、浙东等8块核心区展开,对“华中”区域概念的产生及其被普遍接受的过程缺乏足够关注。

“华中”在近代中国是个全新的区域概念,直到抗战胜利后其内涵仍随中共军政格局演变而处在不断建构之中。解放战争初期,华中局与山东区合组为华东局后,中共在原苏皖两区专设华中分局、华中军区与华中野战军等区域建制。后因四野南下,中共又以豫鄂两省为中心另设新的华中局与华中军区。在战争环境下出现的各种“华中”建制,一方面代表了中共军事行动对“华中”区域概念的重塑,另一方面又以军政建制的形式将这一区域概念引入国家制度体系。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华中”区域概念如何在战争与革命交织的近代语境下产生,又如何从概念走向建制,对现代中国地理分区概念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以下仅就抗战前后中国共产党关于“华中”的认知次第及区域建制演进略作梳理,重点讨论抗战军政实践与区域认知之间的双向形塑,以期增进对中国现代区域建制形成的理解。


一、“华中”概念的创制与流衍


有研究者指出古无“华北”实则古亦无“华中”。今日所谓“华北”、“华中”与“华南”,大体是在近代“由域,外看中国”视野下产生的。其最初使用者或译自外文,或出自来华传教士。从相关检索看,目前已知较早在相对完整意义上使用“华中”概念的,是1907年译自英报的《论德国归还胶州湾事》。其文曰:“胶州扼中国海滨之要,为德国远东政策之机轴。其地便利,足以为海军之根据地,且山东一省,可取之机会甚多,并足以颉颃英人在华中部所占商务之优势。”此处所谓“华中部”,虽未独立成词,但已初具形式,为“华中”(中国中部)的模糊表述。按其语境,应指英国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势力范围。


在学术上较早对中国进行三分的,有孔廷璋等于1914年编译的《中华地理全志》。该书将中国整体划分为“中华本部各省”、“东三省”、“新疆省”、“蒙古”、“西藏及青海”五大部分,再将“本部各省”“依据地理上自然之区划”,分为“中华北部”(黄河白河两流域)、“中华中部”(扬子江流域)与“中华南部”(西江流域及闽浙)三大地带。“中华北部”包括甘肃、陕西、山西、直隶、河南、山东六省;“中华中部”包括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六省;“中华南部”包括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六省。该书述其渊源说:“本书以日本西山荣久所著《支那大地志》为蓝本,并参考法人列谷尔所著之《中国》,法人黎夏尔所著《中国坤舆志》,及英美人所著各种地志。”其中关于“本部十八省”三分的称谓,颇受传统分省行政建制(如“中华北部”六省即清代“北五省”)影响。该书流传甚广,1914年9月初版,次年12月已印3版,1918年又出修订版(第5版),成为后来“华北”、“华中”、“华南”等区域概念的渊源之一。


较早将“华中”概念应用到中国区域划分中的,当属中国基督教教育会所设“华中”分部。1916年1月11日,《申报》“本埠新闻”谈道:“自耶教入华以来,欧美传教之士经营教育事业者遍于全国,近年复组织团体以谋办事上之联络、规划上之统一,于是有中国基督教教育会,又有华东、华西、华南、华北、华中各教育会为其支部。华东教育会为安徽、浙江、江苏三省教会教育家所组织,会员一百六十六人,每年在上海开会一次。”该文未说“华中”支部具体何在,考虑到“华东”是以上海为中心的江浙皖省,“华中”或许是以武汉为中心的两湖地区。但稍前新教美以美会所设“华中公学”、“华中年议会”、“华中女布道会”等多以“南京”为中心。可见,来华传教组织对中国的区域划分非但脱离了传统概念,也较随意。

其后,报刊上较多使用“华中”的栏目是体育新闻类,尤以中国、菲律宾与日本共同发起的“远东运动会”最具影响。1921年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远东运动会将中国选手分为“华东(东方八大学)”、“华南(福建广东等处)”、“华北(东三省直隶等处)”、“华中(湖北等处)”四部分,明确“华中”以“湖北”为主。两年后,《申报》在介绍“华中运动会”时说:“湘鄂赣皖四省,为欲选出参与远东运动会之选手,遂有华中运动会之发起,因运动地点,决在武昌,故鄂教育界于一月前,即已着手筹备。至五月初,湘皖赣三省选手陆续到鄂者,共有四百余人。”


此后,“华中运动会”以武汉为中心,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省轮流举办。1924年1月22日,《申报》“武昌通信”谓:“吾国北部每年有华北运动会之组织,东南有远东运动会之成迹,惟中部此等结合正在萌芽,卜地武昌者,借以增进体育上之兴趣。况地居全国中枢,交通便利,气候温和,萃全国体育领袖于一场,所以扬国光而增友谊。湖北政学各界对此极表同情。”随着“华中运动会”逐年举行及各大报刊争相报道,以湘鄂皖赣为基础的“华中”区域概念逐渐流行起来。以江浙二省为基础的“华东”区域概念也在体育界出现。同年11月25日,“华东运动会浙江分会”在致各体育机关的函中谓:“各省区大都有团体之组织,黄河流域诸省有华北运动会,长江中流诸省有华中运动会,沿珠江诸省有华南运动会,独江浙两省尚无联合团体。”


有研究者指出,此时体育界出现的“华中”、“华东”等概念尚不成熟,甚至“具体包括哪些省份也很不明确”。“不成熟”或是有的,若谓其区域包括哪些省份都“很不明确”,也未尽然。实则,上述体育界对华北、华中、华东的区域划分大致依据地理形势,在全国性的现代交通网未建成前,依大江大河而形成的分区运动会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这些公众参与及关注度较高的活动,对“华北”、“华中”等新区域概念在全社会的传播有重要推动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当时“华北”、“华中”、“华东”等概念已有较明晰的含义,但是其影响主要在文化体育领域。在关涉国计民生的中外贸易领域,虽有类似的概念区分,所指则颇为不同。1924年,邓负盦《中外贸易趋势》介绍“华中贸易趋势”时,将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陕西、甘肃、河南作为主要论述范围,并谓“本篇所谓华中,系指滨扬子江各省”。


1928年5月,日军制造“济南惨案”,中国社会各界掀起大规模抵制日货运动。此时译自日文“中支”的“华中”被搬上各大报刊。10月1日,世界新闻社引日本大藏省贸易数据称:“当此中国抵制日货运动激昂之际,自五月至八月对华输出仅减二百万元之少数。”从分区看,“对华北输出跌落颇速,因华北反日运动最烈之故,计五月至八月四个月内输出总值,比上年同期减四百九十五万余元,对华中输出比较减二百零七万元,对华南输出比较减一百二十万元”“但对东三省输出颇活泼,结果足以抵消北中南三区之减额”。因为数据源自日本,官方统计,此处“华中”自然循着“中支”概念而来。


此期涉及中日关系的“华中”概念多是此种情况,但日本关于“北支”、“中支”、“南支”的划分与使用却较随意。1939年讲谈社出版的《新支那写真大观》谈道:“在日本,长期以来对中国虽有‘南支’‘北支’的说法,实际状况并无明确区分。最近又忽有所谓‘中支’的名词出现,在中国也出现‘华中’概念。然而,与‘北支’不能具体实指哪些省份一样,‘中支’也无明确规定。大体上,该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的长江流域七省。当然也有人将四川与西康归入中国西部。”整体上,“中支”接近《中华地理全志》中的“中国中部”概念。此概念系统下的“华北”、“华中”,随着九一八事变爆发,在外患压迫下表现出强势竞争力,逐渐成为时人认知的重要倾向之一。


尽管“华中”概念日渐为人们所熟知,但直到全面抗战爆发,其影响主要在金融、商贸、体育、教育、中日关系等领域,界域也经常变动。1935年,《中国经济年鉴》将商业领域的“华中”界定为“汉口、安庆、芜湖、九江、南昌、长沙、重庆”,将“上海、南京、杭州、无锡、宁波及其他(徐州扬州)”归入“华东”。同年,《全国银行年鉴》则以“四川、江西、安徽、湖北、湖南”为“华中之部”。次年,该年鉴中所标注的“华中”为“四川、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较上年增加了贵州。


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学教科书《本国地理》,将“华中地带”界定为“邻接于华南之北,他南面的边界,自然是沿着福建北界、南岭山脉,以及云贵高原东北两面的侧坡。北面的边界,可以说是沿着秦岭与淮河”。从行政区划看,“一共延展到十省,掩有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省的全部,四川、安徽、江苏三省的大部分,以及河南、陕西、甘肃三省南边的小部分”。中学教科书作为国民教育重要组成,其观点在社会上至少是取得部分共识的,相较二十年前的《中华地理全志》,大体摆脱了传统行政建制的制约,纯以自然地理为标准。


不过,教科书中的划分与前述社会各领域的“华中”认知有不小差异。这一情形鲜明体现了“华中”概念那种言人人殊的“正在形成”状态。或因不断“浮动”的界域与不确定状态,其在全面抗战爆发前未能正式进入政治、军事等领域。作为“正在形成”的新概念,“华中”从报刊等近代新兴媒体走向国家制度层面,是全面抗战爆发后在军事与战争的强势形塑下逐步完成的。其间,主持敌后抗战并引领抗战新文化的中国共产党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抗战中后期将“华中”概念广泛应用于区域建制的定名中。


二、全面抗战前中共对“华中”的认知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已开始酝酿关于国家疆域的整体划分。中共二大《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中,提出要“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为民主自治邦”“在自由联邦制原则上,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此处,“中国本部”与东三省、蒙古、西藏、新疆等划分,基本延续清末民初知识界的认知框架。至于“中国本部”的再分,大体基于民初政争格局,多论“南北”;长江中下游地区则直接以“长江一带”或“扬子江流域一带”加以标识。


中共三大通过的党章基本维持原有区域认知格局。稍后关于时局的主张,虽在“本部”南北二分之外增加“西南”,却谓“西南诸将之拥兵聚敛压抑民权,无异于北洋军阀”,“团结西南以抗北方,观往察来,只是地域上南北割据之争”。1923年11月,中共中央提出“拟在最短期间成立北部中部各重要支部”。据后文语境,“中部”主要包括湖南、湖北、江苏、四川、安徽诸省。其《劳动运动进行方针议决案》谓,“自‘二七’工潮以后,中国北部中部之工人组织大部分破坏了”。“二七”工潮即京汉铁路大罢工,“中部”应指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沿岸诸省。因而,中共早期文献中关于“中部”的区域认知及表述,与同期各界使用的“华中”概念相呼应。


五卅运动运动爆发后,以上海为中心的反帝爱国运动遍及全国。中共将当时形势表述为:“各大商埠及沿铁路各大城市里的革命运动,已经直接影响到几千万的农民——尤其是在南部中部诸省,他们也开始反抗军阀及土豪劣绅的斗争。”从农民运动角度用“中部诸省”,可见大革命语境下的“中部”大致依托传统分省建制。中共起初将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作为工作重心,相对缺少对省域的观照。其从城市中心出发而设计的组织架构,一度引发共产国际关注。1925年9月21日,共产国际东方部政治书记瓦西里耶夫质疑,“为什么中国的民族解放运动迄今为止仍局限于中国南部和部分中部的大的政治中心,而没有向各省扩展,没有席卷北部”。他建议,“中共中央应当从尽量加强省的工作的角度重新考虑自己的组织和策略意图”。


五卅运动前中共在各地所设组织机构,包括“北京地方委员会”(1921年8月)、“广东支部”(1921年8月)、“武汉地方委员会”(1921年秋)、“湖南支部”(1921年10月)、“上海地方委员会”(1921年12月)、“济南地方支部”(1922年7月)、“安庆支部”(1923年冬)、“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1924年4月)、“杭州支部”(1924年4月)、“南昌支部”(1924年5月)等,除“湖南支部”、“广东支部”外,多以中心城市命名。五卅运动后,随着国民革命浪潮向长江流域诸省推进,中共地方组织框架才开始从区委向省委转变。大革命后期中共虽未实行省委制度,但各区委几乎都有从立足中心城市转向依托省区建制的趋向。

1927年5月,中共五大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提出“中央、省委以至支部”的组织结构。随后,政治局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确定以省委为核心的地方组织架构。基于传统分省制度架构的地方组织体系既已推出,一个新问题随之而来,即在通信与交通不发达情况下,中央如何一面及时有效领导各省革命斗争,另一面又能因地制宜发挥各省主动性。对此,应对办法是在几个分省之上再设中央派出机构,即“中央政治分局”。


八七会议上,瞿秋白提交的“组织问题决议案”首先提出“北方局”与“南方局”的设置问题。与会人员对设“南方局”不存异议,但对“北方局”意见较多。李维汉表示:“局的制度我怀疑,我意只要交通组织好,北方可不组织局,南方因有特别情形可以组织。”共青团代表杨善南则认为“北方有需要,因北方许多省委不健全”。毛泽东指出,“交通问题是一贯的问题,不单是中央与省的交通问题,应在全国组成交通网”。会议决定,“北方不组织政治分局”。但两日后临时中央政治局又决定派蔡和森、王荷波北上,组织北方局,“管理顺直山东满洲山西及内蒙各党部”另以南方局“管理广东、广西、闽南及南洋一带特支”。


有了南方局、北方局,中部各省是否也应专设分局的问题很快凸显。1927年8月30日,巡视湖北的罗亦农电告中央:“依我个人的观察,两湖与江西、河南客观革命发展的情形及各省党的政治指导力量之薄弱,中央有恢复长江局或多派得力人员来工作之必要。”罗亦农认为,不管是两湖农民运动还是京汉陇海铁路工人运动,都非分省所能协调。9月底,随着中央机关自武汉迁往上海,政治局决定设立长江局。10月1日,中央在关于长江局任务的决议案中指出:“广东的胜利,革命运动之猛烈发展,使中央不能不迁居于革命的中心区域,指挥这一革命运动。在事实上中央将与长江各省隔绝关系,故有长江局之设。长江局所辖范围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安徽、陕西七省。”10月2日,长江局召开首次会议时又增加了甘肃。此为中共首个长江局,下辖湖北、湖南、浙江、河南、江西、陕西等六个省委,还有四川、安徽两个临时省委及甘肃省党组织。11月初,中央决定成立组织局,遂取消“南方、北方、长江诸局”。在北方局、南方局之外,负责中部各省的中央分局被命名为“长江局”,或因其位于“沿江一带”。不过,未用当时社会中已有一定热度的“华中”概念,而援“长江”之名,似另有渊源。


自曾国藩、彭玉麟在与太平天国的战争中创设长江水师,清廷便有“巡阅长江水师”差使。据杨岳斌光绪元年(1875)所上《缕陈取道运河次第巡阅长江折》, 其巡阅范围至少包括长江下游“福、琅、崇明各镇及吴淞海口”,与上游“江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各省水师”。1900年,李秉衡奉命巡阅长江水师,“历经湖南岳州、长沙,湖北荆州,江西湖口、南昌,安徽安庆,江苏江宁、镇江”“先后与鄂、湘、赣、皖、苏五省督抚提镇会商江防”。民初北洋政府于各省督军,之外专设长江巡阅使,负责“湘鄂赣皖苏五省江面治安之责”,“所有各该省沿江水上警察均归节制”。该巡阅使虽于1920年10月裁撤,但以“长江”名义囊括中部各省的观念与制度延续下来。


1930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以夺取武汉为中心的总暴动计划,为实现“会师武汉、饮马长江”的目标重设长江局。8月1日,该局第一号通知指出,“现在长江局已经正式成立了,所有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四川五省,今后概归长江局指导”。此节制五省的长江局存在时间不长。12月2日,因汉口区委书记被捕叛变,长江局机关遭到严重破坏,中央遂将其全部人员撤回上海,此为第二个长江局。在其存续期间,中央曾调整河南归属,规定该省“黄河以北归直南特委指导,黄河以南属长江局管理指导”,从而使中央分局的管辖区域突破分省范围,尤其以黄河为分界,适应了客观地理及交通形势。


相较北方各区,原长江局统辖诸省随后成为中共苏维埃革命的核心区域。故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未再恢复长江局,而是依红军及各农村革命根据地分布情况,设立苏区中央局(1931年1月—1934年10月)、湘鄂西中央分局(1931年3月—1934年11月)、鄂豫皖中央分局(1931年5月—1933年2月)等区域建制。长征开始后,又在原中央苏区设立苏区中央分局(1934年10月—1938年1月),负责指挥江西、福建、闽赣、赣南及闽浙赣五个军区。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特设中共中央西北局(1935年10月)代行中央职权。北方局也于此时开始重建,负责河北、山东、山西、陕北四特委与平津两市工作。因当时中共军政力量主要在华北、西北,那些分散在华中、华南区域的红军游击队及其革命斗争,主要在苏区中央分局领导下被统称为南方八省(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广东)游击队。其组织架构重建是伴随全面抗战爆发与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而逐步开启的。


1937年8月23日,中央政治局决定设立“长江沿岸委员会”,统管长江流域各省工作。12月9日至14日,政治局会议正式决定由项英、周恩来、博古、董必武组织长江局,统一领导南方各省工作。新长江局管辖范围甚广,“包括滇、黔、川、湘、鄂、赣、皖、苏、浙、闽、粤、桂等省以及上海市、河南省和新四军”,大体是原长江局与南方局的管辖区域。河南因区位问题仍以黄河为界一分为二,南区纳入长江局框架之下,北区归北方局。


此前随着日本制造的“华北危机”及全国性的抗日救亡浪潮,“华北”、“华中”等概念逐渐通过媒体进入政治军事等领域。在外患日亟的大形势下,中共内部开始有了对“华中”概念的援用。1936年3月25日,毛泽东在山西四江村会议讨论东征战略时指出:“华北是全面对日作战的战场,华中是后方。黄河流域以华北五省为战场,其他为后方。”11月26日,湘鄂赣省委在形势与任务的宣言中指出,“日本帝国主义直接派遣兵舰(二十五艘)飞机(三十余架)陆战队(五个师团)等向长江沿岸之上海武汉长沙各地轰炸示威。企图血洗华中,将使华中所有人民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底奴隶”。在此形势下,中共在中部中央分局命名上延续“长江”名义,固是观念与制度的惯性影响,也表明“华中”概念在党内的认可度还相对有限。


与中共类似,国民党在军事领域对“华中”的使用也相对少见。1933年5月,蒋介石致电平汉铁路局何竞武说:“铁道部原定由平汉路常月津贴武汉大学八千元一案,现闻路局有停止拨付移作他用之议。查此项津贴系指定为该校扩充工农等学院之用,俾其造就华中未来建设人才,关系颇巨,务祈仍予维持原案,继续照拨为要。”此“华中”具体指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各省。在关涉军事防务的表述中虽偶有使用“华中”,但多与日本侵略相关。1937年5月8日,戴笠呈报蒋介石《近三月来日本侵略华中概况调查》,其中所涉地区以上海为中心并包括汉口、南京、宜昌、长沙等沿江地带。在较正式的国防与作战计划文书中基本不用“华中”,而用“中部”概念,大概是延续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的“北方”、“中部”、“西北”、“西南”、“东南”等区域划分。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正式文本仍甚少援用“华中”概念。

与国共两党在政治军事领域对“华中”概念的谨慎使用不同,日军很早就以“中清”、“中支那”指代长江流域各省区,并直接将其用于对其侵略军的命名。辛亥革命期间,日本陆军将其派至汉口的驻屯军称为“中清派遣军”。淞沪会战期间,为统一指挥在上海的作战,日军开始组建“中支那方面军”;1937年11月7日,以“临参命”第138号下达“中支那方面军”编组令;次年2月18日,撤销“中支那方面军”战斗序列,下达“中支那派遣军”编组令,规定“华中派遣军司令官须与海军协同,担任确保大概包括杭州、宁国、芜湖的扬子江右岸地区内各要地的治安”。对于新四军挺进江南敌后,日方称其出至“江南一带”,“(企图)仿照西北苏区,在华中建立新苏区,完成南北呼应态势”。


当战局逐渐进入相持阶段后,在军事行动及其话语的强势影响下,作为敌后抗战的领导者,中共积极因应战场形势,主动引入“华中”概念分析战争形势,并以抗战军政实践对其进行持续规范与重塑。在此过程中,“华中”区域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极大变化。


三、中共抗战军政实践对“华中”概念的重塑


卢沟桥事变后,中共开始从更加宽广的视野思考全面抗战的各种问题。八路军深度介入“华北”战局后,作为相邻概念的“华中”很快被引入分析宏观战略形势。1937年11月17日,刘少奇、杨尚昆致电中央说:“华北已进入游击战争新阶段,因我党是华北最大政党,红军有游击特长,党与红军威信极大提高,游击战争领导责任就自然落在我党身上。华北游击战是配合华中正规战,当然有胜利前途。但华中、华南正规战如不继续坚持,扩大华北游击战争就要在比较困难条件下独立和日寇作战。”此处先后出现的华北、华中、华南,与全国战局相互关联,“华中正规战”应指正在进行的南京保卫战。


11月24日,中共湖北省工委根据中央指示,提出“我党目前的中心任务是武装保卫华中、保卫武昌”,“继续扩大并巩固民族抗日统一战线”,准备在长江两岸发动游击战争。这是在“长江沿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湖北地方党组织以武昌为中心“保卫华中”的认知思路。12月23日,中共中央宣布成立长江局,任务有三:一是代表中央与国民党谈判,二是领导中国南方各省工作,三是负责新四军工作。在刘少奇看来,不论“长江局”还是“长江沿岸工作委员会”,都主要负责“华中党的工作”。


1938年初,长江局电告中央,“长江流域各种条件均逊华北”,若无“一批军事干部,工作发展将陷入极大困难”,要求派遣“能做游击队工作”的干部来武汉。4月20日,周恩来电告项英:“新四军的总任务,是在华中敌后广泛开展游击战争,配合国民党正面战场,抗击日本侵略军。四个支队活动地区划分如下:第一、二支队到苏南敌后,第三支队和军部留在皖南,第四支队到皖中。”换言之,“华中”至少包含苏南、皖中、皖南三区。5月,河南省委在给长江局的报告中说:“在中央与长江局正确领导之下,继续努力下去,河南游击战争有胜利开展前途,一直发展到由游击战转变为正规军的前途,和冀察晋边区一样,变为华中抗战的有力根据地。”由于河南区划归长江局管辖,河南省委认为自己处于“华中”区域中。


此时中共各级文电中的“华中”总体涵盖长江两岸各省,以及中原腹地河南。长江局驻号称“九省通衢”的武汉,不论在政治军事上还是地理交通上,都居于“华中”枢机,便于派员四出,帮助各省区重建地方组织。不过,随着武汉会战拉开帷幕,在战局与时势相互激荡之下,中共内部关于“华中”区域范围的认知开始出现重要变化。


6月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形势研判的通报中指出:“根据目前敌人在华南、华中、华西北增兵进攻来看,敌人的扩大新进攻已经开始,但其进攻主要目标似仍在先夺取武汉。敌在华中拟以五路西攻。一由蒙城向阜阳,一由合肥向六安,这两路均以达到信阳、截断平汉路为目的。一由芜湖沿江西犯,一由杭州向皖南江西西进,一由浙东沿浙赣路西犯。”7月3日,八路军总部电告中央,“为保卫西北,巩固华北山地根据地,配合华中友军保卫武汉,准备于八月中旬集中十个团以上兵力,首先消灭正太路沿线敌人”。此两处“华中”大致延续以武汉为中心的大江两岸各省认知框架。但稍后河南省委、长江局在研讨“华中”敌后作战形势时,越来越突出“江淮河汉之间”作为独立区域的意义。


7月21日,河南省委书记朱理治在讨论“华中”游击战争的条件时说,“如今敌人的铁蹄已深入到华中,江淮河汉之间已有不少的领土被占领”,“目前因河水泛溢,同时因为江淮之间,山势起伏,故将华中寇军大量向江南调动,在后方的兵力更加空虚”。地势上,“江淮河汉之间虽然有一大片平原,但是在这大平原的西北,有深厚的伏牛山脉,在南面有大别山脉,在西南有桐柏山脉,在东北有中央(条)山脉”。若能在此区发动游击战争,不仅可以打破日军扫荡黄河两岸计划,还可牵制“敌人向西北与江南的进攻”。8月1日,长江局急电中央:“九江、太湖失陷,战局日紧,各方向我们要求军事干部纷沓而至。豫皖鄂游击运动有发展为在我们领导下之大规模游击战争之前途,但至今没有一个军事干部派来,坐失时机,令人焦急。请无论如何抽调二百军事干部即来。估计江、淮、河、汉之间的发展将远过山东。”“江淮河汉之间”战略地位的日益凸显,是武汉会战后“中原局”能够独立门户的关键。随着战局深入演变,“华中”区域概念出现了关于“江南敌后”与“华中敌后”的区分。江北“江淮河汉之间”作为“华中敌后”,得到较多表述,而“江南敌后”也因新四军主力所在而凸显。


身在江南敌后的陈毅倾向于将“华中”与“江南”分别表述。他在总结“江南抗战意义”时说:“江南是全国水陆交通的枢纽,而且又是最便捷的地方,日寇企图以此来作为进攻华中华西以至整个中国的重要根据地。”从“华中”、“华西”与“江南”的表述看,陈毅似对长江流域还有新的条块切分,但无论如何,在敌后作战视野下其对“江南”与“华中”相对区分的思路是显而易见的。


武汉会战前期,日军自淮河流域南下,经大别山东麓攻武汉之北,一路溯长江西上,经马当、湖口、九江诸江防要塞攻鄂东。战场形势演进推动全党区域认知的转变。因长江局管辖范围太广,在武汉失守的预判与华中敌后作战迫在眉睫之际,原有组织架构不得不重新调整。7月19日,项英致电中央,建议武汉失守时,在长江以南设“南方局”。中央认为此问题关涉整个南方组织变动,于8月5日指示“长江局首先讨论,再告中央决定”。长江局随后提出“一分为三”方案,即将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长江以北专设“中原局”,长江以南另设“南方局”。中央政治局在听取秦邦宪关于组织问题的报告后,于9月22日同意三分方案。3天后,中央电告长江局:在组织方面,依长江局原定的中原局、东南局、南方局、重庆党报委员会及中央代表团五个方向布置;中原局准备设在彭雪枫处,东南局设在新四军处,南方局暂与中央代表团一起,准备入湘;武汉工作人员中一部到中原,一部入湘。


新设中央分局不用“华中”名义,而改“中原”、“南方”与“东南”三分,一是因武汉会战后整个华中依长江与作战线,被分为江北敌后、江南敌后与大后方三部;二是因“华中”同“长江”类似,在武汉失守的形势下,其概念略显宽泛。中原局设在河南确山竹沟彭雪枫处,恰处“江淮河汉之间”,即传统区域概念的“中原”。武汉失守及江北沦陷的形势,进一步使以中原沦陷区为重心的“华中敌后”独立出来。10月7日,周恩来在《新华日报》发文指出,“敌人夺取武汉的计划,是包含着继续进攻,实行军事上分割华北、华中、江南、华南,及西北和西南的企图的”,“敌人可以在进攻武汉较狭窄的地区,以优势的兵力压倒我们”,“如果敌人想以同样的兵力布置于华中、江南、华南,则平汉、粤汉以东的广大地区,非两倍以上如其在华北的兵力不为过”。这是从军事作战线的角度,对华中、江南与华南有意区分。


在此形势下,中共从全面部署敌后游击作战的角度,制定以八路军为主“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重心在“江淮河汉之间”。10月12日,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说:“在现在,为了策应正面主力军的战斗,为了准备转入新阶段,应把敌后游击战争大体分为两种地区。一种是游击战争充分发展了的地区如华北,主要方针是巩固已经建立了的基础,以准备新阶段中能够战胜敌之残酷进攻,坚持根据地。又一种是游击战争尚未充分发展,或正开始发展的地区,如华中一带,主要方针是迅速的发展游击战争,以免敌人回师时游击战争发展的困难。”稍后中央电示项英:“新四军应成为江南(包括浙、皖南、苏南)闽粤赣游击战争之产婆,一如八路军在整个华中、华北、西北一样,而不应只顾现在的狭小地区。”在武汉会战引发的战场大变局中,“华中”一词虽未能进入区域建制,但以经过重塑的语义正式进入中央全会的公开“文本”。


为落实六届六中全会精神,11月30日,中共中央华中工作委员会兼中共中央华北工作委员会成立。尽管此机构无多少实际工作,但在某种意义上,它可能是“华中”从概念走向建制的重要标志。此后“华中”概念的进一步重塑及建制化进程,随着“发展华中”的军政实践而不断深入。在此进程中,一方面中共抗战军政实践不断重塑“华中”的语义内涵,另一方面经过重塑的“华中”概念也反过来影响中共在“华中”的军政活动,表现为概念与建制在战争环境下的双向互动。


四、“发展华中”战略与“华中”概念的建制化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确立“发展华中”战略后,首先便要对相对宽泛的“华中”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这个步骤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对新设中原局、东南局、南方局辖区作进一步细分与调适,二是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对“发展华中”战略持续讨论与推演。通过对“华中”区域范围的不断界定,“发展华中”战略得以渐次推进,“华中”概念的建制化进程也进入新阶段。


中央虽然认可长江局“一分为三”的设置方案,但三者如何细分,在“发展华中”战略框架下又如何区别职守,都需进一步明确。1938年11月6日,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指出,“为易于指导各地党的工作起见,中央委员会得按情形之需要在数省范围内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代表中央指导各该地区党的一切工作”。此决定为已实际存在十多年的中央分局制度提供了依据。《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则指出,“为了适应目前战时环境与党的工作,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必须加强和有所改变”,“在敌人后方各级党委所担负的工作区域,应依照敌情、地形及战略关系与行政区分重新划分”。这为战时各中央分局依据战场形势调整区划提供了遵循。


11月9日,中央发布通知,规定“所有长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概归中原局指导”。此处总体依分省原则兼以长江为界,仅为大概设定。至于中原局所辖“各省委地境”,周恩来稍后电告刘少奇:(1)河南省委现在竹沟,直辖豫西南、豫西、豫东三特委。(2)鄂豫皖边区直辖鄂东、豫东、皖西三特委。(3)豫皖苏鲁边(彭雪枫部活动区域)将来可组织省委,直辖豫东、鲁西南、皖西北、苏北四特委。(4)彭康所领导的安徽省委待郭述申到豫鄂皖,即移淮南路东,领导皖东、皖北、淮阳三区。据此,中原局具体管辖河南、鄂豫皖边、豫皖苏鲁边、安徽四个省委。因为敌后抗战“犬牙交错”的特殊形势,难以省界为依托,只能随战局变化调整区域重心与边界。


11月12日,周恩来、叶剑英致电中央,建议各区域为“适应战况”重划隶属。首先“北局仍旧,山东归之”;其次“中原局管苏北、皖北、豫南、鲁西南,分四省委”;再次“东南分局辖三省委:苏皖省委、赣浙闽省委、皖鄂省委”;最后以“南方局辖鄂(现设宜昌)、湘(设宝庆)、粤(设便荡)、闽粤桂(现在潮州)、赣(现在南昌)五省委及香港上海两党委,滇黔两工委”。各局驻地,北方局到八路军总部,中原局到豫东彭雪枫部,东南局到皖南新四军军部,“南局拟于桂林、宁陵、宝庆择一”。此电核心是对原长江局管辖区域“一分为三”方案的再细分,以适应武汉会战后战线向西南推移的态势,主要对南方局作了较多规划。


因中共代表团随国民政府西迁重庆,关于如何处理川康两省区域划分,党内出现新的意见。用“南方局”统括滇、黔、川、康四省似嫌过于宽泛,故有“西南局”之议。11月18日,王明等致电中央,建议南方“党的工作依于形势而变化,□□组织西南局,管辖四川(已有三千党员)、滇、黔、西(康)等省,川省分划为川东、川西两特区委”,“将来情况变化时,南方局与西南局合并管理粤汉以西的长江两岸流域的区域,并请考虑加强东南局”。除“西南局”外,值得注意的还有以粤汉铁路为界划分的东南局与南方局,实际扩大了东南局的管辖范围。


1939年1月5日,中央大体接受王明等的意见,提议“华南及西南各省合并成立一中央局”,改名为“西南局”。但周恩来等认为“以南方局名称为好”。1月13日,中央同意仍用南方局,并决定除管辖华南、西南各省外,如项英“不愿管赣北”,江西全部亦可归南方局。1月16日,南方局报告各分区设置,谓“南方局设重庆,桂林设办事处,联络湘赣粤桂及香港运输”,“川省委暂分川康及川东两特委”,“鄂北及鄂西北仍请划入中原局,归豫西省委管理,鄂省委则管鄂西湘西北”,“江西区分待与东南局商定再报”。一个兼管华南、西南广大区域的南方局框架基本确定。此电将湖北分为两部,已沦陷的鄂北、鄂西北归中原局,湖北省委直辖的鄂西则归南方局,进一步厘清了中原局与南方局的边界。


至此,原长江局辖区(即华中)“一分为三”的具体安排及调整基本完成。从中央虚设的华中工作委员会,到中原局、东南局、南方局新建,都成为此期“华中”区域概念建制化的重要步骤。尤其中原局的新设,不但为“发展华中”战略的推进提供条件,也使“华中”概念在军事实践层面不断向其实际管辖的江北“华中敌后”倾斜。


此前,为了明确“发展华中”的角色任务,中央对中原局与东南局作了区分。1938年11月25日,林彪向中央提交“发展华中”的部署建议,表示:“华中地区大体可分为三大区:新、老黄河间是第一个区域,鄂豫皖边是第二个区域,郑州、汉口、西安、汉中、宜昌间是第三个区域。”从分省角度看,华中三大区域涵盖长江以北的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及陕西五省,几乎全为中原局辖区。有研究指出,在六届六中全会后一段时间内,中共各种言说中的“华中”,主要是指长江以北、老黄河以南以中原腹地河南为中心的广阔区域,与“江南”基本是相互平行的概念。这一解释在中共“发展华中”语境下是没有疑义的。但需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华中”区域概念也非一成不变。中共内部对“华中”的区域认知,大体还有“华北”视野与“江南”视野的区别。


前述中共中央及林彪、朱理治、彭雪枫等的认识大致属于“华北”视野,即将“华中”局限在江北区域;而“江南”视野下的“华中”更接近于地理意义上的“华中”。1939年初,《八路军军政杂志》发表《新四军在华中半年来战斗胜利统计》,其中“华中”仍是“大江南北地区”的旧义,主要指“江南”。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袁国平指出,“敌人目前似在利用欧局之紧张及窥伺西北之不得逞,又将转移其进攻重心到华中来,近来南昌陷落,长沙危急就是明显的例子”。此处“华中”是包括江西、湖南在内的大“华中”。


两种“华中”视野在中共敌后抗战的不同语境中并存,本身并无问题,也是当时多数概念语义变迁的常态。不过,当“发展华中”的战略部署从以华北八路军为主转向以江南新四军为主时,两种“视野”便不免相互纠缠。皖南事变前,以项英为代表的新四军皖南军部和以刘少奇为代表的中原局,在“发展华中”问题上就出现过不小分歧。其中除了对中央战略方针的解读不同外,还有基于不同“华中”视野的观念碰撞。正是在协调观念分歧、统一华中军事指挥的过程中,“华中”从区域概念落实到大战略区的建制之内。


1939年5月,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成立,中央决定以该部为中心发展华中武装力量。之后第115师苏鲁豫支队越过陇海进入皖东北,成为南下华中的第一支八路军正规部队。11月底,刘少奇到皖东主持中原局,全面推动“发展华中”战略,将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所辖皖东第四、第五支队与豫皖苏彭雪枫部归中原局领导。与此同时,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在溧阳水西村成立,兼管苏南、苏北新四军。自此,以长江为界,出现“华中新四军”与“江南新四军”的非正式区分。加之黄克诚于次年6月率八路军二纵主力南下,使华中敌后聚集了八路军第二纵队、八路军南下支队、八路军苏鲁豫支队、华中新四军及江南新四军共五支队伍。在国共两党华中摩擦日甚一日的形势下,如何统一各部指挥成为最紧迫问题。

1940年6月22日,刘少奇电告中央,“目前华中部队已不少,均分散各处,且已取得地区。唯将来在战略以至战役上均须配合行动。华中环境各方面均较华北更复杂,困难更多,而我部队内部在建制上、指挥上亦不完全一致,问题亦多,在目前迫切需要成立有威信、有工作能力的华中总司令部”,“目前江北指挥部能力过弱,不能照顾华中全局”。他建议中央“派人到华中来负军事责任,或朱、彭中来一人,或稼祥同志来,或三师长与陈毅同志中来一个”。军委稍后复电,“华中确应成立统一的指挥部,但只有大会后才能设法,现在华中部队统归胡服指挥,苏北、淮北之纵队,可归彭(雪枫)黄(克诚)指挥”。


进入7月,随着郭村战斗打响,陈毅、粟裕率苏南新四军主力渡江北上,使华中各部统一指挥问题更加急迫。7月18日,彭德怀电告毛泽东,“华东(应为华中——引者注)统一指挥,林彪即调回更好,否则刘伯承去华中,徐向前任一二九师师长,山东暂时由陈光、罗荣桓统一指挥,将来林彪去山东”。8月11日,毛泽东复电:“华中急须统一指挥,但向前须到七大(四方面军须有一主要代表以利团结),伯承因暂难离开,林彪病又加重,故暂时无法解决。”此事最终拖到10月初黄桥战役爆发。因八路军、新四军各部聚集于苏北,统一指挥问题再难回避。


10月10日,陈毅、粟裕急报中央,“我们自占海安后,今日又占东台,八路军进得太慢,请速令进占盐城,派队到东台会师”,同时“统一指挥,请派大员主持”。后又电告军委:“华中为国共敌必争之地,亦为我将来决战场所。目前国党势力尚占优势且在相继增援,而我方在华中各部总数虽不甚少,然质量尚弱,尤缺乏强有力之总的领导机关。为保障华中胜利起见,我们特建议:(一)军部移江北,统一华中指挥,否则应即行解决总的指挥机关,(二)请中央从华北酌抽一部精锐(约五万人)增强华中。”


刘少奇于10月19日表示,华中“目前部队已很多,相互联系,已发展至需要统一行动与指挥之时,急需建立统一的司令部”,“目前中央既不能派人来,只有叶(挺)及军部过来解决这一问题”,“否则我与陈毅会合仅能解决苏北指挥问题,对华中指挥就更无办法”“最圆满的办法是军部速即移来,统一华中指挥并可兼指挥江南”。当时国民,党方面为应对黄桥战役引发的华中变局,以何应钦、白崇禧名义发布“皓电”,严令八路军新四军限一个月内撤至老黄河以北,并调汤恩伯、李品仙部自鄂豫皖东进以武力逼迫。为此,中共中央一面采纳陈、粟的建议,准备从华北调5万精兵南下,一面“明确区分江南、江北部队,江南确定主力北移以示让步”,并充实皖东实力。因从华北调兵缓不济急,军委转换思路,提出以华中新四军主力乘国民党军准备未周之际西进河南的新规划。


以河南为中心的皖西、豫南、陕南确为华中腹地,但问题是以华中兵力经营苏北虽有余,攻略河南则不足。11月9日,刘少奇电告中央,“华中大的文章是要在大别山河南动作,基本同意出大别山,但在反共军大的进攻没有给以严重打击前,我之主力不可能取大别山或豫南”,“如我不顾一切西突,亦必受大的损失”。新规划于是暂时作罢。关于新规划的往复讨论表明,中共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虽在平汉路东的皖东苏北等地,但高层战略视野中的“华中”并不仅限于此,这是华中敌后战略空间能够持续拓展的认识基础。从当时华中抗战具体形势看,最紧要的还是八路军新四军各部统一指挥问题。


11月10日,刘少奇率中原局机关到苏北与陈毅会合后,立即提议“由中央任命陈毅同志为八路军新四军华中各部之总指挥,并加入中原局为委员”,统一华中所有部队编制,如叶挺到华中,则以叶挺为正。中央随即同意并决定“以叶挺为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陈毅为副”“统一指挥所有陇海路南之新四军与八路军”。11月17日,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在海安成立,23日指挥部机关迁盐城。12月1日,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正式向所辖各部发出指令。至此,中共首个以“华中”为名的区域军事建制出现。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成立,加上江南新四军整体北移在党内形成共识,以“华中”之名统合中原局、东南局筹建华中局的时机趋于成熟。


11月14日,东南局致电中央:“就策略领导之便利,工作配制之需要,交通联络之可能,以及四军北移后项袁势均北渡等情况,我们建议对中原局扩大为华中局,领导华中(包括长江南北各沦陷区)地方党,而在闽浙边建立东南局或分局,领导国民党后方地方党(包括闽浙赣皖南)。”3天后,中央复电“同意将东南局中原局扩大为华中局”,“领导华中及江南敌后武装斗争区域之一切党政军民工作”,“闽浙赣边可建立一中央局或分局”“以便华中局能专力于领导战争区域的工作”。随着“华中局”确立,不仅党内两,种“华中”视野渐趋合流,且有进一步兼容山东之势。12月31日,中央要求“所有华中及山东的党与军队必须紧急动员起来,为坚持抗日根据地打破顽固派进攻而奋斗”“山东分局划归中原局管辖,中原局统一领导山东与华中”。因而,从华中局筹设,的情况看,在区域建制上基本是以中原局管辖的“华中敌后”合并了东南局负责的“江南敌后”,在概念内涵上却是“江南视野”压过“华北视野”。


皖南事变爆发后,随着华中局逐渐从名义走向实体,在地理意义上的“华中”之外,出现了以华中局管辖范围为界域的建制意义上的“华中”。二者相互关联,又各有分界。1941年1月12日,中共中央致电刘少奇,表示“同意用华中局名义发一告党内与八路军新四军指战员书”。这是华中局成为实体建制之始。2月1 日,毛泽东在关于华中战略的指示中说,“目前华中指导中心应着重三个基本战略地区”,第一个基本战略区是鄂豫陕边,第二个是江南根据地,第三个是苏鲁战区。此三个战略区代表着华中局建制框架下的新区域视野,大体基于建制意义上的“华中”,又远超其外,接近地理意义上的“华中”,提示着新的战略拓展空间。4月27日,华中会议正式宣布东南局与中原局合并,组成华中局。中央曾有意恢复中原局旧名,但刘少奇认为“中原局改为华中局前已公布,现各处均已用华中局名义,群众上有影响”,主张仍用华中局名义。5月22日,华中局奉令组织中央军委华中分会。


华中局机关与军委华中分会的设立,代表“华中”区域概念建制化的初步完成,建制意义上的“华中”逐渐成为相对独立的区域认知倾向。与之相伴的是中共“发展华中”战略也进入尾声。5月30日,华中局在关于根据地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华中敌后地区的任务,在基本上业已完成,今后如果没有全国性的战略形势的重大变动,党在华中地区的基本任务是巩固现有各根据地,巩固与加强我党在华中的地位。”此后,“华中”概念广泛进入各种区域组织机构的定名中,“华中”区域认知与中共抗战军政实践的双向互动进入新阶段。

1942年,华中局决定将抗大五分校改为“抗大华中总分校”,后来在盱眙又创建“华中建设大学”,抗战胜利前后在盐城开办华中银行。此类以“华中”命名的教育及金融机构,是“华中”概念全面融入中共军政建制的标志,并以其影响力将建制意义上的“华中”概念普及至民众日常认知之中。此外,随着中共在华中敌后作战范围的不断拓展,建制意义上的“华中”又不断突破其原有边界,向地理意义上的“华中”靠近,后者相对宽泛的语义边界为中共区域建制的调整提供了弹性空间。


1944年5月30日,陈毅在总结报告中谈到,华中抗日根据地“基本地区在江苏北部,安徽东部,湖北东部,旁及豫南、豫东、鄂南、鄂西、苏南、皖南、浙东各一小部分。地跨苏浙豫鄂皖五省,处在“江淮河汉之间”,是南北殊风异俗的中间地带;而日方在华中之占领区“包括沪宁、武汉、南昌、杭州、徐海等地”;国民党华中势力则有河南汤恩伯、安徽李品仙及江南顾祝同诸部。作为新四军主要领导人,陈毅对华中区域的认知显然超出根据地建制范围,有更开阔的视野。抗战胜利后,随着新四军整体北上,在原华中局辖区专设的华中分局、华中军区及华中野战军等建制,又进一步深化“华中”概念与区域建制的双向形塑。后经解放战争及新中国的各种军政建制,“华中”概念全面融入现代中国制度体系中,成为今天国家地理常识的组成部分。


结     论

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基本特征时指出,“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甚至很多时候“有军则有权,战争解决一切”。项英根据抗战态势将之表述为“战争改变了一切,推动了一切”。在战争与革命相互交织的近代历史语境下,军事斗争对现代中国各种建制的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抗战前后中共对“华中”的认知次第与相关的组织机构变迁,不仅深刻反映了战争对文化与制度的强势形塑,也体现了中共对全国抗战形势的适应、引领与塑造。


“华中”作为在近代中西学术文化互动中出现的新区域概念,最初主要是在“从域外看中国”的视野下对长江南北各省的模糊指称。当时的新兴报刊媒体虽异口同声表述着“华中”,但在不同语境下却有不同的内涵。随着日本侵略形势加剧及抗日救亡浪潮迭起,抗战军事意义上的“华中”概念得到更多关注。中共成立之初以传统“长江”概念表述华中,与“北方”、“南方”并立。国民党方面则多用“中部”名义,甚少用“华中”。这种情况在全面抗战爆发后出现重要变化,中共开始使用并重构“华中”概念。


七七事变后,中共敌后抗战军政实践对“华中”区域概念作了强势重塑。中共最初仍以长江局统管长江南北,但随着“发展华中”战略出台,不仅在机构命名中全面引入“华中”概念,并不断加深对“华中”的区域认知与界定。在建制层面,从长江局“一分为三”,到中原局执掌华中敌后,再到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与华中局统管大江南北敌后作战区,都是“华中”区域概念在战争进程中建制化的重要步骤。


在语义方面,因中共抗战军政实践基本围绕敌后展开,“华中”概念一度出现从囊括长江南北到缩向江北“华中敌后”,再到兼容江南敌后的演变趋势。这是战争通过组织建制对区域概念的重塑,推动了建制意义上的“华中”概念的形成。同时,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中共敌后抗战需随时拓展区域空间,在战略层面又需不断突破区域建制的局限,使“华中”从建制意义上的概念趋向地理意义上的概念,为新形势下的敌后抗战提供伸缩空间。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战争形势演进,建制意义上的“华中”不断跳出其固有区域范围,进一步向地理意义上的“华中”靠近。这种概念与建制间的双向互动进程,共同塑造了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华中”区域概念,以及华东、中南两大行政区的地方建制格局。


(作者李雷波,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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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湘 宇
校审:小 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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